馮飛要求,加快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建設。6月30日,動力電池創新中心正式掛牌成立。
不過,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國內電池企業負責人對動力電池創新中心的運作表示疑慮,這個由多家車企和電池企業聯合發起的創新中心,“能否勁往一處使,研發成果怎麼使用?這兩個問題並不好解決。”
該負責人建議,要更多地發揮企業在電池技術創新方面的作用,中央財政可以適當考慮對其進行研發上的減稅或者貼息補貼。
馮飛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強調,分利用多種支持渠道,形成政策合力,培育動力電池龍頭企業。組織實施好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圍繞高能量密度動力電池及關鍵材料,開展一體化攻關。
准入規則將徵求意見
和傳統汽車相比,新能源汽車由於安裝了電池、電機、電控等系統,增加了起火甚至爆炸等安全風險。
馬凱要求,高度重視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健全標準規範體系,加強車輛運行監控,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車質量安全水平。
根據工信部統計,2011年以來,我國共發生各類電動汽車事故31 起,其中去年9起,今年上半年8起。從全產業鏈來看,事故原因涉及到電池單體、電池組和管理系統、線束和高壓部件、充電樁和充電站、整車集成和控制。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工信部、能源局為此分別組織開展了全國範圍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安全專項檢查,結果發現部分企業在產品設計、質量控制、售後服務等方面存在隱患,有些地方在安全監控管理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漏洞。
馮飛透露,國家將加嚴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准入。在准入標準上,已組織制定了電動汽車遠程監控標準、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即將發布實施。正在加快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動力電池編碼、規格尺寸等標準制修訂,將加快工作進度,早日出台。
“在准入門檻上,我們已組織修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規則》,擬大幅提高企業研發能力和生產條件要求,提髙產品性能和安全要求,目前已完成修訂稿草案,即將公開徵求意見。”馮飛介紹。
現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規則》制定於2009年,已經實施七年。當時政策的出發點是鼓勵企業參與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近幾年技術進步很快,准入門檻已經相對偏低,需要盡快修訂,防止行業步入“散、小、弱”的發展態勢。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家組組長孫逢春透露,根據新修訂的准入規則,申請新建企業必須滿足多項條件。
具體來說,要具備純電動乘用車完整研發經歷,具有專業研發團隊和整車正向研發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蓄電池系統、整車集成和整車輕量化方面的核心技術以及相應的試驗驗證能力,擁有純電動乘用車自主知識產權和已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同時,還要具備整車試制能力,具備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樣車試制條件。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