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方面還指出,9個資管合同屬於違規的“通道”業務;钜盛華涉嫌非法利用9個資管計劃的賬戶從事證券交易以及9個資管計劃涉嫌非法從事股票融資業務。
萬科表示,希望監管部門對上述情況予以核查,對核查發現的場外配資業務,按照《關於規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涉嫌配資的私募資管產品相關工作的通知》予以清理。
此外,萬科還在《報告》中稱,9個資管計劃將表決權讓渡與钜盛華缺乏合法依據。
“9個資管計劃的優先級委托人合同簽署人均為商業銀行。不論商業銀行使用的資金是銀行貸款還是銀行理財資金,商業銀行如果作為優先級委托人擁有萬科股票的表決權,都已經涉嫌違反《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規定。如果商業銀行不能合法擁有資管計劃的萬科股票表決權,又如何約定向钜盛華進行轉讓。”萬科稱,“如果認為銀行理財資金不受《商業銀行法》管制,商業銀行也就更沒有法律依據以商業銀行的名義將銀行理財資金持有的萬科股票表決權進行讓渡”。
《報告》被指內容現“烏龍”
除了上述3大問題外,最為引人關注的便是《報告》中,萬科對钜盛華及其控制的9個資管計劃涉嫌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指控。
萬科方面表示,在A股中,除寶能系、華潤、證金匯金公司、安邦、金鵬計劃、德贏計劃以及QFII、基金外,其餘股份不到A股的20%,中小股東流通盤面較小,易被人為操縱。
“钜盛華涉嫌利用信息優勢、資金優勢,借助其掌握的多個賬戶影響股價。同時還涉嫌利用9個資產管理計劃拉高股價,為前海人壽輸送利益。”萬科指出,9個資產管理計劃在前海人壽之後購入萬科股票,平均持倉股價19元左右,如加上融資成本,持倉成本接近20元。钜盛華涉嫌用9個資產管理計劃拉高股價,涉嫌為前海人壽持有的萬科A股維持浮盈,輸送利益。
同時,萬科還警告稱,钜盛華和9個資產管理計劃未提示舉牌導致的股票鎖定風險,可能導致優先級委托人受損。
“目前6個資管計劃已經出現浮虧,1個資管計劃已接近平倉線。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9個資管計劃到期後均需清盤,即使有新的資管計劃接盤,杠杆也必須從1:2降至1:1,钜盛華及其所謂一致行動人面臨降巨額資金缺口。
同時,钜盛華及其所謂一致行動人每增持一筆萬科股票,9個資管劃持有的萬科A股均需相應延長鎖定12個月。9個資管計劃可能會面臨到期後,萬科股票仍處於鎖定期,無法出售變現的巨大風險。”萬科在《報告》中表示,“鑒於股權之爭,多家投行已下調萬科A的目標價。如果萬科A股股價達到各個資管計劃的預警線和平倉線,在萬科A股處於鎖定無法出售的情況下,資產管理人難以實現強制減倉、平倉止損,優先級理財資金份額持有人將蒙受重大風險”。
為此,萬科提請監管機構核查以下問題,一是需核查钜盛華增持萬科股份過程中連續交易、約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證券市場操縱行為。特別是核查2016年7月5日14時45分起,出現大量9999手和10000手買單申報的IP地址,以及14時51分23組8787手的賣單申報的IP地址。如果來自钜盛華及其一致行動人,該行為違反12個月不得出售的承諾;如果來自其他機構或個人,需要調查其意圖,是否與钜盛華存在一致行動關係;二是核查9個資管計劃之管理人和優先級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資的萬科A股股票將被鎖定12個月以上,存在無法減倉平倉導致優先級委托人受損的風險;是否就此取得了全體委托人的同意。
不過,業內人士指出,萬科在上述問題的描述中出現“烏龍”:7月5日的交易中,從14時45分到14時51分累計有50組“8787”的賣單申報,而不是萬科《報告》中所說的23組。
由於當天的交易價格為19.79元/股,也就是說初步估計“8787”的賣家賣出了86947萬元,與當日賣一的成交量匹配。而當日的賣一席位為中金淮海中路營業部,有業內人士指出該營業部是QFII的大本營。另據了解,萬科A從2007年10月8日至今有15個交易日登上龍虎榜,中金淮海中路營業部出現在其中7個榜單裡,且位於賣方的次數多於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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