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3日電/經過7月20日歐委會委員會議就有關“在反傾銷調查中給予中國的待遇”的方向性辯論,歐盟在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這一問題上的路徑選擇,似乎更加明朗。然而,在歐盟這一最新路徑選擇傾向的背後,依然是暗礁重重,前景依然並不明朗。
“三個路徑”並不新鮮
根據7月20日歐委會委員會議結束後的文件,委員們當日就是否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這一問題討論了三個路徑:一是保持現狀,二是把中國從“非市場經濟”名單中剔除,三是用新的方式改變目前的反傾銷方法,保持強有力的貿易防禦體系,同時履行歐盟的國際義務。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盟法研究室副主任葉斌看來,上述三條路徑“並不新鮮”。葉斌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表示,事實上,在今年1月歐盟委員會公布的一份影響評估概念文件中,就已經提出了與上述三條路徑幾乎一致的“路線圖”。但有一處不同——在第三條路徑的表述中,1月的那份報告明確表示,在加強貿易防禦立法體系的同時,要把中國從“非市場經濟”的名單中剔除;但7月20日,在歐委會討論後發布的新聞稿中,並沒有明確提及要把中國從“非市場經濟”的名單中剔除,而是較為模糊地表達為“履行歐盟的國際義務”。
“就業”是歐盟的主要考量
事實上,從1月份歐盟給出的評估報告來看,對於三個路徑的選擇後果,歐盟都已經有了細致的分析。
如果選擇第一條路線,即保持現狀不變,則會有一個“明顯的風險”,即“導致歐盟違反WTO的義務,並可能會遭受挑戰、導致索賠”。此外,如果選擇這條道路,在“經濟上的成本在現階段很難量化”。
如果選擇第二條路線,在歐盟看來,經濟上的成本則很明顯。截至2015年年底,有52個針對中國為原國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占歐盟發起的反傾銷案件總數近8成。“這占歐盟對華進口的1.38%,這些反傾銷案涉及的產業關乎25萬個就業崗位”,“如果不採取緩解措施,從長期的就業影響來看,可能導致6.36萬個至21萬個的就業崗位損失(包括間接的上游和下游的潛在損失)”。
如果選擇第三條路線,則“很難預測確切影響”。粗略估計,“在採取了緩解措施後,可以將選擇第二條路徑的影響至少降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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