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昨天,人社部發布了3位研究所所長針對延遲退休問題的解讀,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稱,從上世紀70年代以來,已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已是必然趨勢。人社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所長鄭東亮則認為,一年延遲幾個月,不會導致年輕人就業難,但對大齡勞動者就業有一定影響。
延遲退休應當綜合考慮勞動力供需、教育水平、預期壽命等多種因素,統籌協調處理各種關係,其中包括與就業的關係。
“延遲”一詞不科學含貶義
金維剛稱,從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已經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他認為,適時、適度並且漸進式地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已經成為各國應對上述因素變化而調整退休政策的發展趨勢。
金維剛強調,對於退休年齡政策的調整是一種正常的公共管理措施和社會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講,延遲退休年齡的提法並不一定恰當,因為“延遲”是相對於“正常”而言,國家根據上述因素適當提高法定退休年齡,屬於正常的公共政策調整,經過法定程序提高後的退休年齡,就成為新的正常標準。
因此,將國家依法提高法定退休年齡標準稱之為延遲退休年齡,不僅不夠科學,而且由於“延遲”一詞本身包含一定的貶義,名不正則言不順,容易將國家適當提高法定退休年齡的正常舉措視為不正常,從而引起公眾的反感和抵觸。
我國平均退休年齡為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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