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法規保障老人就業
針對國外延遲退休年齡的主要做法,莫榮透露,延長退休年齡從立法到開始實行,有一定的過渡期,並且真正實行後採用小步慢跑策略,不是一步延遲到位。像日本、韓國,從立法到真正實行,間隔13年,美國甚至更長。
但是,間隔不是越長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太長了,經濟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原來政策的合理性肯定大打折扣;太短了也帶來很多弊端和教訓。
他分析,延遲退休對部分老年人群確實會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於無法就業的老年人要有相關福利保障政策。如2004年6月,日本重新修改《老年人就業穩定法》,規定所有企業都有義務雇用老年人。
延退占用的就業崗位並不會絕對地替代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年輕人的就業機會主要還是取決於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
延退不會致年輕人就業難
鄭東亮提出,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辦法,一年延遲幾個月,總體上對就業影響有限,而且這種影響分散到所有行業,因此,對就業不會構成大的衝擊,也不會因此導致年輕人就業難。
他表示,一般人認為,就業是老的不退休,年輕的進不來。實際上,勞動力市場並不是絕對的一對一關係,就像過去退休頂替政策那樣,父親退休,兒子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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