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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107間平台房源被疑來路蹊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03 10:31:21


 

  喬聰軍補充,從個人信息保護層面講,聯繫方式、房屋具體信息,這些屬於直接能夠關聯房主的信息,在使用時必須得到房主本人的授權,或者是其本人主動提供,否則就有濫用個人信息的嫌疑。

  線上簽約難落地

  根據平台規則,房東在發布房源時,需勾選“我接受線上簽約這種簽約方式,如果租客希望使用線上簽約租下我的房子,我承諾不會拒絕該租客”,才能完成發布。

  官網顯示,線上簽約是“107間”為租客和房東提供的一種雙方直接在線上簽訂合同的方式;線上簽約的合同是基於住建委的標準合同,平台跟公安部身份信息系統聯網,對房東的出租資質(比如房產證、轉租合同)以及雙方的身份信息都有專業人員進行核查。

  平台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顯示,丙方(“107間”經營公司)為研發“107間”平台並促進、保障甲乙雙方的租房交易付出了大量成本,甲乙雙方認可“107間”針對某些服務收取合理費用並且具體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已在“107間”平台明示。

  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房地產建設工程法律事務部首席律師李鬆認為,平台在合同中雖將自己定位為服務商,但實際為居間方,為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居間服務,收取服務報酬。

  “居間服務的特點,是只有簽了合同才能收取居間服務費;用戶在30天未成功簽約時,平台應退還用戶100元的認證抵押;在linna的案例中,平台有義務將修改的規則明示給用戶,因為此前未作修改時,已形成和用戶的口頭約定,修改後,若沒有進行明確提示,用戶則默認為原先的要約,平台單方面增加了合同條款內容,屬於違約行為。”李鬆表示。

  對線上簽約的做法,喬聰軍認為,原有的租房經紀模式,是在確保租房交易順利進行的情況下,由第三方實際介入並進行監督,並簽定法律認可的交易合同,確保房主與租客雙方的權益;而“107間”取消中介費用,省去了原有的操作流程,在新模式下,電子合同的有效性、房東與租客的履約性,都成為難點。

  按照我國電子簽名法規定,法律上等同於“原件”的電子合同必須要保證簽約雙方的可靠電子簽名、簽名後的電子文件無法被篡改、且簽名後的電子文件具備權威的時間屬性。

  “按照以上規定,線上簽約需要在身份認證、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等方面做很大的投入,目前平台的做法,無法滿足電子簽名法的要求,簽出來的電子合同也會達不到法律認可的電子合同要件標準。”喬聰軍指出。

  (來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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