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以線索提供者的身份致電雙流區白沙鎮衛生院,該院工作人員告知,衛生院受理本鎮轄區的線索,但是線索提供者需先到衛生院填寫一份承諾書,不僅要承諾所提供信息屬實,還需承諾對提供內容保密。“保密承諾是雙向的,你要對所說的情況保密,我們也對你 爆料人 的身份保密。”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樣是為了保護病患和“爆料人”的身份隱私,避免引發社會矛盾。
根據白沙鎮衛生院的解釋,線索提供者簽訂保密協議後,會先領到50元“電話補助”,而後衛生院會根據線索,聯繫相關社區的工作人員或者社區全科醫生到疑似病患家中做進一步核實。核實後會由精神病醫院進行最終診斷,確診後線索提供人便會得到另外300元獎勵。
那麼,精神病患被“舉報”並確診後,是否就將面臨被強制送往精神病院的命運?安均告訴記者,在公布了花錢買線索的消息後,截至目前全區共接到了8起線索,經過初步核實,這8位病患均屬於嚴重精神障礙,然而,他們都不用住院,只需定期服藥以及醫生定期家訪。“他們都屬於嚴重精神障礙的0到2級,沒有人身傷害性。”安均表示,只有3級及以上的且具有人身傷害性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才會被送到精神病院。
這樣排查合適嗎
專家:與其獎勵舉報,不如加強疏導
儘管“花錢買線索”的做法受到詬病,但馮長富表示,我國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開支項目中,重性精神病管理是其中一項。“我們的獎勵資金就從專項經費中出,不另占財政撥款。”馮長富說。
然而,不少社會學家、精神衛生專家對此做法並不表示認同。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一旦開啟發動群眾“舉報”精神病的先例,難免有人被誤傷,而且盲目發動群眾舉報會造成社會無序狀態。
“像排雷一樣在人群中公開排查精神病患者,會造成兩方面恐慌。”一名精神障礙康復患者表示,“花錢買線索”的做法未免太“簡單粗暴”,一方面會讓普通公眾誤解認為社會上已經存在相當數量的危險精神病患,從而引發安全恐慌,另一方面會讓精神障礙患者及其家屬感到被“搜捕”,甚至讓患者陷入極度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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