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4日從人社部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已有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等17個省區市實現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城鄉醫保制度“並軌”的效果究竟如何?會否影響參保積極性?對醫保基金的管理有怎樣的作用?
覆蓋範圍過半:減少重複參保和投入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對於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來,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弊端逐步顯現,重複參保、重複投入、待遇不夠公平等問題日益突出,不僅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和負擔,而且不利於社會公平和人員流動。
“以前在老家參加了新農合,每年繳納一百多塊錢,生病後醫療費可報銷一半以上。”湖北仙桃農民王宇說,到武漢打工後在武漢看病,新農合不僅報銷比例沒有老家高,開的一些藥還報不了。在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背景下,許多農民工遭遇這種情況。現在,這一狀況正在得到改變。
今年1月,國務院印發文件,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統一”。同時明確了出台相關政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提出各省(區、市)須在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須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記者梳理發現,已有多地實現城鄉醫保統一管理,加上國務院文件印發前已全範圍實現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的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目前這一數字已經達到17個。
“通過整合醫保基金、統一定點管理,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城鄉居民醫保關係轉移接續也會更方便。”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褚福靈說。人社部數據顯示,僅山東一省整合就剔除重複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複補助資金8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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