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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員工持股總量不高於30% 單一員不高於1%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19 09:47:41


  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日前發布。

  員工持股不是新鮮事。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一些企業對職工持股進行了嘗試。總的來說,職工持股在調動職工積極性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也有過失敗的教訓。有些實施職工持股的企業,出現持股員工人數明顯過多、重激勵輕約束、股權退出難、新的“大鍋飯”等情況,有的甚至產生不正當的利益輸送、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現在,為何國有企業要開展員工持股?此次試點與以往的職工持股有何不同?

  國企為何要實施員工持股?

  留住人才,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

  國資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說,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這是黨的文件首次明確了員工持股制度,也是在新的歷史背景下對實施員工持股提出的新要求。

  此次員工持股《試點意見》吸收了以往經驗教訓。與過去的職工持股相比,此次國企員工持股試點目標定位高。具體來說,主要有3個目的:一是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二是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核心人才隊伍的穩定性。三是進一步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比較而言,以往的職工持股側重於解決國有企業改革中某個具體方面的問題,如上世紀90年代初主要是為了推進股份制改革,一些企業搞了職工持股會;90年代中後期為使某些國有企業改制退出,一些企業讓部分職工收購國有資產或進行持股等。

  改革的統籌性更強。《試點意見》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政策之一,不是一項單一的、孤立的改革政策,而是與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其他政策統籌推進。規範性要求比較全面。《試點意見》就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涉及的試點企業條件、持股員工範圍、出資入股方式、入股價格、股權結構、持股比例、股權流轉等關鍵事項,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外,國資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此次出台的《試點意見》不影響過去已經開展的各種職工持股。

  哪些國企可試點?

  應是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央二級以上企業及省級國有一級企業暫不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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