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71號段詐騙猖獗。
記者發現,小玉接到的詐騙電話為“171”開頭的號碼。在江蘇、廣東、福建、浙江、湖南、陝西等地,發生過多起涉及170/171號段的電信詐騙。
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反恐怖主義法〉等法律規定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從嚴落實對入網用戶實名登記工作。但現實中,實名制落實不力、運營商態度曖昧、相關監管措施不力,170/171號段垃圾、詐騙短信猖獗。
工信部網絡安全管理局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仍有不少虛擬運營商為開拓市場,在貫徹執行政策實名制時存在違規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為騷擾信息、垃圾信息、詐騙信息泛濫提供了土壤。
部分基層民警反映,因170號段實名登記不嚴、實際歸屬地不明等,頗受詐騙犯罪嫌疑人青睞。據了解,以170/171號段為主要服務平台的虛擬運營商,通常租用實體運營商(電信、聯通、移動)的網絡開展電信業務。山東一通信行業人士則表示,170/171號段有自身問題,如試點階段管理措施不完善、銷售渠道較多增加實名制難度等。
■建議
建立警企反通信網絡詐騙合作機制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很多網友、學生平時常受到詐騙電話、短信的騷擾,電信詐騙已引眾怒。對此,不少專家表示,應從電信監管、公安、教育、法律等多個角度反思,嚴懲電信詐騙行為。
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梁珊律師認為,為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專門新設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嫌疑人最高可判7年。這雖然起到了嚴厲的震懾作用,但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過程漫長而複雜。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教育主管部門、高中和大學方面,更需要及時提醒准大學生以及其他在校生,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僅靠公眾個人提高警惕與自我防範,遠不能徹底鏟除電信詐騙。”有業內人士表示,目前電信詐騙成本低、效率高,而警方應接不暇、效率偏低;且涉及公安、通信、銀行等多部門,沒有形成區域共建、部門及企業聯防聯治的管理平台,破案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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