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負責人答記者問
進一步從嚴把好選人用人關
問:《意見》有哪些主要特點?
答:《意見》貫徹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經驗新成果。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樹立正確用人導向。二是聚焦選拔任用工作。三是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四是力求務實管用。
問:我們注意到,《意見》把“落實工作責任”作為第一條措施,請問對此是怎麼考慮的?
答:造成幹部“帶病提拔”與選拔任用工作責任不明確、不落實、難追究有很大關係。切實防止幹部“帶病提拔”,首要的就是健全完善責任體系。《意見》就壓實選人用人工作責任作出新的規定。主要有:一是進一步明確責任。二是將責任落實到人。特別是規定黨委(黨組)在向上級黨組織推薦報送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的人選時,要認真負責地對人選廉潔自律情況提出結論性意見,實行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組長)在意見上簽字制度。三是加強對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
問:《意見》提出要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請您就此進一步作些解讀。
答:防止幹部“帶病提拔”,必須把了解幹部的功夫下在平時,加強綜合分析研判。《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廣泛了解。二是突出重點。三是整合信息。四是會診辨析。
問:您剛才提到要抓好動議審查、任前把關兩個關鍵,請問《意見》在這方面重點強調了哪些要求?
答:《意見》對此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對誰來把關,規定更加清晰。二是對怎麼把關,措施更加細化。三是對加強審核,內容更加豐富。四是對何時把關,關口更加前移。五是對把關結果,要求更加嚴格。
問:請問《意見》對造成幹部“帶病提拔”的實行責任追究,有哪些硬舉措?
答:《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幹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一是加強經常性監督檢查。二是對幹部“帶病提拔”問題實行倒查。三是嚴肅追究責任。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