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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天(圖片來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9月2日電/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肖天受賄一案。
南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肖天利用其擔任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管理中心主任、競技體育司司長、局長助理、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賽事承辦、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肖天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肖天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肖天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