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4日電/2016年8月16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表示,“深港通相關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國務院已批准《深港通實施方案》。”2014年11月,滬港通正式開通。2015年7月,內地與香港互認基金機制開始實施。
兩年多來,兩地股票市場互聯互通的制度舉措頻繁出台,合作層面不斷深化,融合發展穩步進階。深港通,作為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的制度安排,能否成為香港穩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又一引擎,為香港經濟發展帶來新機遇?
量變成質變,“股票通”戰略大布局
深港通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的簡稱,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兩部分,也就是俗稱的“北上交易”和“南下交易”。
深港通是滬港通的延續。據中國證監會發言人介紹,深港通的主要制度安排參照滬港通,遵循兩地市場現行的交易結算法律法規和運行模式。港股通投資者僅限於機構投資者及證券賬戶、資金賬戶餘額合計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以下未注明均為人民幣)的個人投資者,每日交易額度標準,深股通每日額度130億元,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額度105億元,與滬港通一致。
“深港通與滬港通採用同樣的模式,這一模式最大的特色是以最小的制度成本,換取了最大的市場成效。通過這一模式,兩地投資者都可以盡量沿用自身市場的交易習慣投資對方市場,可以最大限度地自由進出對方市場。”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說。
擴容是最為直接和明顯的政策效果。內地與香港證監機構簽署的《聯合公告》顯示,深股通的股票範圍是市值60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深證成份指數和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以最近相關指數定期調整公布情況測算,有880多只深市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股票等被納入“聯通模式”。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標的則在滬港通的基礎上,新增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份股以及同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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