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校的解釋,其他收入指高校取得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包括投資收益、捐贈收入、租金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和存貨盤盈收入等。但在《高等學校收入決算表》中,並沒有詳細公布其他收入的組成。
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曾康華認為,高校之所以不公布其他收入的詳細明目,可能在於其組成比較複雜,包括投資、出租等。“高校資金來源多樣化,尤其有些學校市場化運作渠道比較多,學校為了改善校園環境、教師福利等,會開拓一些收入來源,國家也鼓勵這樣做。”
追問2
高校決算還應公開哪些內容?
“三公”等未公開,專家認為應繼續推進
與2014年相比,高校2015年度決算公開內容並未有太大變化,均包括學校概況、2015年部門決算報表、決算報表說明和名詞解釋四方面內容。
公布的部門決算信息包括高校收支決算總表、收入決算表、支出決算表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及其說明。然而,公眾關心的高校“三公”經費,教師工資、學生補助等更為詳細的花錢情況並未在決算報告中體現。
對此,曾康華表示,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對於財政公開情況的要求並不相同,政府目前在預決算公開方面走在學校前面。學校不屬於政府機關,辦學的自主權也越來越大,會比政府公開的進度慢一些。不過,高校的創收來源和政府有一定關係,而個別高校也被曝光存在一些腐敗問題,因此高校應該進一步推進預決算公開,要更加透明。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