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2日電/石女士在回家探親途中下落不明,家人幾經尋找後接到警方通知,石女士已在懷柔紅螺寺景區內的游道邊死亡,且系非正常死亡。因認為景區管理者存在管理疏忽,石女士的家人將北京紅螺寺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承擔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景區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保障義務,對石女士死亡承擔次要責任,賠償相關損失22萬餘元。
家屬:死於景區游道邊 或因封山被困
死者家人訴稱,去年1月15日,石女士自張家口回湖南探親過年,離家後便和家人失去聯繫。1月29日,石女士的丈夫許先生從懷柔警方得知,28日下午3點,在懷柔區紅螺寺發現其妻的屍體。經鑒定,石女士系非正常死亡,不排除凍死,死亡時間最少在2到3天以上,死亡地點就位於景區內的游道邊。
石女士家人後來得知,因下大雪,紅螺寺公司於2015年1月24日對景區封山,並封鎖了通往主峰天門山的唯一通道,而石女士死亡地點正是在通往主峰天門山的游道邊緣處,很可能是被困在景區內。
家人認為,紅螺寺公司作為紅螺寺景區的管理者,對景區內的遊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紅螺寺公司對石女士的死亡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故石女士家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紅螺寺公司承擔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63萬餘元。
景區:質疑沒買票進入 已盡保障義務
本案一審時,紅螺寺公司辯稱,石女士並非通過購買門票進入景區,因此未與紅螺寺公司建立合同關係。“石女士死亡時,身上沒有景區門票,而且根據警方調取的景區大門錄像,也沒發現石女士進入景區的畫面。”其代理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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