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統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同時明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在職研究生。此前,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MBA)由於入學標準較低,飽受爭議。今年4月,教育部出台《關於進一步規範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決定從2017年起,將MBA統一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考生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由教育部劃定統一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分數線並向社會公布,培養院校按照國家統一招生政策自主錄取。
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說,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取消後,相關工作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因原有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即允許在職人員報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納入後只須在錄取時明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其他不做任何變化。
根據《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各培養單位的招生簡章應公開學習方式、修業年限、收費標準和辦學地點等信息。考生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培養單位招生簡章自主報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該負責人表示,從2017年起,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類分別編制和下達全國博士、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除國家下達的專項招生計劃外,在所下達計劃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可根據社會需求和培養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學位授權點招生規模。
而相關投入機制、獎助和收費等政策則按《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於完善研究生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 號)執行。該《意見》已明確對研究生撥款、獎助、收費等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進行管理。該負責人說,統一規範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從計劃安排即可區分開,研究生收費、撥款、獎助工作更規範,也便於監督管理。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明確稱,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社會需求自主確定不同學科、類別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據培養要求分別制定培養方案,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同時,由於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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