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果學校未補發應該如何維權?
專家:學生可通過法律手段維權
收到補款的畢業生認為學校可能故意截留。北京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一位不願具名的教授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個問題,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是故意不發,即故意侵吞;另一種是工作上的失誤,屬於操作不當,資金未挪作他用。
“如果是第一種,其行為是惡劣的,問題性質也變了。”但該教授分析認為,故意侵吞可能性其實很小,更多可能是部門工作上的操作失誤。
如果還有高校學生遇到這種情況,他表示,學生有多種辦法可以進行維權,比如向相關負責部門的上級部門進行申訴,或者直接向校長熱線、校長郵箱反映情況。最後如果學校對此置之不理,也可通過法律的手段維權。
■ 相關政策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年助學金6000元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2013年印發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4年秋季學期起,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均在資助範圍內。
資助的標準為,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對於中央部屬高校來說,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 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
至於這筆資金如何發放,根據要求,高校應按月發放到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但具體怎麼發放、每月發放多少,則未進行規定。
國家助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暫行辦法》明確,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這15個月中,未能發放給學生的資金放在了哪裡,是否用作他途?也有學生表示,這一年多國家助學金產生的利息也有不少。如果按照每屆享受國家助學金的研究生數為3000人計算,每人1000元,總金額數是300萬元,按照人民幣活期利率0.35%計算,為1.05萬元。
對此,人大相關負責人表示,中國人民大學嚴格執行教育部、財政部2013年頒發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人大每年國家助學金都是放在一個賬戶中。
南京大學表示,由於結餘是可預期的,因此2014年學校統籌了這部分資金,提高了學業獎學金標準至人均9000元左右,所有享受國家助學金的碩士生皆能享受。因此,國家助學金結餘都通過此種形式發放給了研究生。
“因為近幾年各高校都很重視對校友忠誠度培養,不會因小失大,而且就涉及資金的總額來說,相對一所高校幾億甚至幾十億的資金來說,也是九牛一毛,但會損害大學形象,我覺得相關高校應該向畢業生校友道歉。”北師大高等教育研究所一名教授說。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