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
河南海南生育獎勵假3個月
此輪計生條例修訂後,29個省份都取消了晚育假,將產假的計算方式調整為“國家規定假期98天+生育獎勵假”。目前,各省份的生育獎勵假為30天至3個月不等,各地女職工可享受的產假為128天至190天不等。
具體來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江蘇、浙江、湖北等7省份的產假為128天,即98天+30天。
河南和海南均在新計生條例中明確除國家規定98天假期外,產假再增加“3個月”,這意味著當地女職工最多可享190天產假。另外,黑龍江、甘肅則明確了產假總天數為180天。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98天+60天”的模式在各省份產假天數中占主流,吉林、河北、四川等14個省份的產假均為158天。此外,陝西產假也是158天,但參加孕前檢查的可增加10天產假,剖宮產的增加15天,因此陝西女職工最長可休假183天。同樣的,福建產假天數為158天,最多能休180天。
廣東計生條例修訂後,女職工產假最多可休208天,相比部分省份的128天,多出了80天。
“經單位同意”三地產假可延
在29個省份的計生條例修訂中,北京、吉林、重慶還對產假天數設置了彈性規定,經女職工單位同意或批准,可以延長假期。
北京規定,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至3個月。吉林規定,除15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延長產假至一年。重慶則規定,除128天假期外,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以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
因此,從理論上看,重慶產假可休的時間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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