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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香港文匯報:反對派護短 與民意為敵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15 11:40:28


 
  民主黨: 

  胡志偉:不同意兩名議員的說法,至於他們的事情,有關人士應該自行想出一個處理方法,這是個人行為,應該個人負責。 

  黃碧雲:覺得有關言論不適當,但稱各人有表達自由,需要自行判斷有關行為是否適合。她又稱兩人獲得一定民意授權下進入議會,不能“因某些言論”而被褫奪議員的身份,但議員本身亦須就其言論負責及回應,若選民覺得不檢點,下屆選舉時選民會作出選擇。至於是否需要跟進,她稱若宣誓的字眼有牴觸,便需要跟進是否違法。
 
  尹兆堅:個人覺得這種冒犯性的說話是不恰當及不需要的,並稱自己反對“港獨”行動,但今次只屬“言論上的宣示”,未有採取任何行動,單是一種個人意識形態的表達,反問是否不可以。他又反過來說立法會應處理“打壓言論自由”的情況。至於是否需向公眾道歉,應由兩人自行考慮。
 
  林卓廷:反對在誓詞內有粗言穢語,亦不同意誓言內有辱國言論,但是否需要收回或向公眾道歉,應由他們自己向市民交代,因為他們是民選出來的議員。至於立法會應否處理,則應在他們完成宣誓才跟進。
 
  許智:聲言游、梁兩人所說是“反映了部分市民的意見”,是部分市民想利用的表達方式,他雖不贊同,但應否收回或道歉,應由他們自己決定。 

  鄺俊宇:未有回應關於游、梁兩人的提問。 

  涂謹申:本報致電給他,但至截稿前未有回應。 

  專業議政: 

  莫乃光:應該給予兩人一個重新宣誓的機會。不知道兩位議員說出“有關言論”的“背後意思”,應該直接詢問當事人,最重要是兩人由選民選出來,應該盡快完成有關手續。他說,兩人無須問責“落台”,立法會應該把精力集中在議程的工作,不應做一些“政治指責”。
 
  梁繼昌:兩人若覺得有需要的話,便會向公眾道歉。明白公眾對有關言論有不同的看法,相信兩人自有決定。其他事情應該交由立法會主席處理,因為這是立法會的事情,個別議員不便作出任何解讀及評論。
 
  葉建源:兩人應為其言行負責。但對他們在此莊嚴的場合,用了一些侮辱性言論感到遺憾,相信大家亦明白,在此場合說了這些東西,必定引起廣泛關注及反響,社會上亦不願看到有此侮辱言詞。立法會已有一套既定規則,大家應該按照有關規則處理。
 
  邵家臻:兩名青年議員會自己考慮,向香港人、中國人負責,有自己考慮,大家議員都是“平起平坐”,他個人不適合指他們如何做,或教他們如何做。 

  街工: 

  梁耀忠:議員應該自行負責其行為及言論,不欲就其他議員的行為,作出任何意見和評論,而每一名議員均由選民選出來,由議員本身向選民交代。至於“支那”一詞是否具侮辱性,梁指“我唔理佢”。他稱,由於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沒有一套監誓準則,造成混亂”,令該三名議員未能成功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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