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0日電/在技術的推動下,大數據已不僅僅是一種應用工具,而是撬動經濟增長的“生產力”,催生了體量巨大的新興產業。業內專家指出,大數據已成為支撐社會有效運行的戰略資源。目前我國亟須在數據融合、立法、安全方面完善頂層設計,為大數據產業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大數據催生新興業態
近年來中國大數據產業不斷向縱深發展。一方面,產業初具規模。據易觀國際統計,2015年我國大數據市場規模達102億元,2017年有望達到170億元。另一方面,大數據孕育了諸多新興業態,激發了不同行業的活力。券商申萬宏源的報告分析稱,10年後大數據產業可撬動萬億元級的GDP發展。目前,大數據推動下勢頭強勁的當屬三大領域:人工智能、大數據交易、智慧城市建設。
香港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系主任楊強表示,人工智能概念冷寂多年,近年來異軍突起,是由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產生了大量數據,為人工智能發展的算法訓練提供了條件。
目前,各類數據尚未充分融合,因此誕生了大數據交易的業態以滿足這一市場需求。北京、貴州、武漢、西安等地相繼建立了大數據交易平台。目前,規模較大的是北京和貴陽的交易平台。
2008年,IBM提出“智慧地球”理念,引發了中國智慧城市建設的熱潮。大數據帶動的智慧城市市場涵蓋交通、旅遊、醫療、教育等領域。在交通方面,打車軟件使用量、使用頻率遠遠超過此前出租車預約服務平台,其運作原理就是供需大數據的優化分配。在旅遊景區管理方面,全國多個景點已經採用了電信運營商數據監控人流分布,避免人流密集導致的危險事件。
“前瞻產業研究院”估計,“十三五”期間,在移動互聯網發展、大數據產業支持的情況下,智慧城市市場規模有望達4萬億元。
三重力量推動經濟增長
如今,大數據不僅是經濟“富礦”,更是戰略資源。國務院去年印發的《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明確指出,數據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十三五”規劃綱要更是利用一章專門闡述了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的思路。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表示,應從戰略高度理解大數據對於經濟增長的意義。
首先,大數據為創業創新提供了機遇。據業內估算,全國的大數據公司已超過了500家,分布在北京的最多,貴陽、武漢等推動大數據產業的城市也是創業重鎮。根據大數據研究機構“數據猿”統計,2016年上半年,全球大數據行業共計發生157起投融資事件,中國發生了97起,超過總量的一半。
大數據分析服務公司神策數據創始人兼CEO桑文鋒告訴記者,大數據創業之所以火熱,一方面是由於技術條件成熟,另一方面是在經濟轉型升級的情況下,企業增長壓力陡升,希望借助數據精准營銷、高效生產。
其次,大數據為欠發達地區創造了趕超契機。以貴州為例,經濟並不發達,卻是首個獲批建設國家級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的地區。今年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把大數據作為全省‘彎道取直’、後發趕超的戰略引擎。”
貴州省政府提供的數據顯示,貴州省如今共有大數據電子信息產業企業1849家,今年上半年新增664家,同比增長60.92%。今年上半年,大數據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共實現產值868.89億元。河北張家口也大力支持大數據產業,打造了京北雲穀大數據管理基地、張北雲聯數據中心等大數據基地。
第三,大數據助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客觀上為經濟增長減少了阻力、提供了“潤滑劑”。如天津建成運用大數據的智慧型“審計監督一張網”管理系統,實現對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等的實時監督;咸陽市政府和亞信數據公司合作,建立了識別詐騙獲取醫保行為的模型,2015年為咸陽政府節省了3000萬元的財政開支。
產業健康發展需完善頂層設計
大數據雖然對經濟發展而言意義重大,然而產業剛剛起步,仍有諸多挑戰。
首先,企業“壟斷”數據現象突出。BAT三大巨頭憑借其固有的互聯網優勢,掌握了大量的數據。根據易觀國際數據顯示,阿里和騰訊的第三方支付服務占據了中國市場的九成。但BAT體系並不開放,如高德地圖被阿里巴巴收購之後,不再向外界公開開放地圖數據。國家工商總局也曾表示,個別互聯網巨頭不願配合監管分享數據。
其次,數據非法交易猖獗。山東出現兩起針對高校新生的電信詐騙案,便涉及數據非法交易利用。除了傳統的非法數據兜售外,借助技術手段盜取信息的現象日益增多。記者發現,不少網站都出售“移動終端信息采集儀”,利用無線技術快速提取手機電話簿、通信記錄、短消息等數據。
第三,數據“孤島”林立、融合困難。政府與企業都面臨這一難題。“拿走數據的多,貢獻數據的少。”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執行總裁王三壽表示,不少企業以保護商業機密或節省數據整理成本等為理由,不願意交易自身數據。部分政府部門也缺乏數據公開的動力,有的是因“懶政”而讓數據沉睡,有的則是利用數據已經開展商業化應用,因此不願共享。北京市經信委自2013年起推動建設北京市政務數據資源網,至今仍有多家政府部門不配合提供數據。
第四,相關法律體系尚不健全。對於個人數據隱私保護、數據權屬、政府數據公開等問題,尚無明確規定,基本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朱巍介紹,目前對個人數據的保護,大多依照2012年通過的“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遠不能應對實際需求。王三壽表示,數據交易平台在運行中也有數據權屬不明的困惑,期待法律明確交易規則和紅線,讓企業有法可依。
第五,大數據產業對外技術依賴現象嚴重,安全堪憂。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表示,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大數據產業鏈非常完整,軟硬件能力均領先全球。而中國在芯片、硬件、雲計算等方面則較為薄弱,芯片尤其依賴進口,或成為未來產業掣肘。
業內人士建議,我國應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立法,規範數據交易行為,鼓勵數據互聯互通,將數據公開共享納入政府部門考核,同時加大力度攻堅克難,在芯片、雲計算等大數據的關鍵領域取得突破,建成健康、安全的大數據產業環境。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