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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自2015年1月1日以來,被稱為“史上最嚴”“長了牙齒”的新環保法實施已1年有餘。“嚴”在何處?“牙齒”咬了誰?法律實施效果如何?這些問題民眾關心,法律的立法機關也高度關注。
今年6月至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河北、山西、黑龍江等8省區開展了新環保法執法檢查,並委托其他23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新環保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發現新環保法實施一年喜憂參半。
執法
長久以來,環保執法過鬆過軟深受詬病。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多次強調,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為“紙老虎”,要讓它成為一個有鋼牙利齒的“利器”,關鍵在於執行和落實。
新環保法實施一年多來,環保部門充分運用新環保法賦予的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積極探索新常態下的環境監管執法,各地普遍建立了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2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顯示,從2015年到今年8月份,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1163件,查封、扣押案件8647件,停產、限產案件4990件。
2015年,各級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9.7萬餘份,罰款超過42.5億元,分別比2014年增長17%和34%;公安機關共破獲各類環境污染犯罪案件603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萬餘人,分別比上年增長16%和42%。
問題同樣存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發現,一些地區環境執法監管不到位,覆蓋面不全,執法偏軟。基層環境執法人員少,業務能力弱,技術支撐不夠,經費保障不足,不適應繁重的監管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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