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反憲反華者入議會
更嚴重的是,他們竟與香港以外的獨立運動勢力建立連系,赴台灣與台獨人士“交流”,謀求支援,希望結成兩地獨運同盟。與此同時,有前學生領袖坦言可與新疆獨立組織合作,間接認同疆獨恐怖活動。在中央看來,如讓這股勢力壯大,不但衝擊香港,更會危害國家安全,故必須把港獨分子排出立法會。事實上,即使是美國,也不會容許反憲法、反美國,以及與敵對國連系的人成為國會議員。
中央迅速釋法也有其急切性,因法庭正審理港府就宣誓事件的司法覆核,不久就要作裁決,中央在此之前清楚闡釋《基本法》宣誓條文的法律原則,法官就可有所依據,這也符合《基本法》所定的司法制度。
港獨是香港社會經濟穩定的重大威脅,若釋法能消除“獨害”,防止亂局,港人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