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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告出庭後,表示對自己清白有信心,對法院公正有期待。(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9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北地方法院8日下午開庭審理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控告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資法等罪;馬柯兩人在法庭內各說各話。柯稱馬“假辦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馬強調“司法官說是大是大非,不能迴避”,柯要求羈押馬,獲審判長允諾正式分案評議後作裁定,看似佔上風;但審判長明知馬會赴海外,仍將下次開庭日期訂在明年1月10日,似乎具有相當程度的信心。
這是馬英九在520卸任後,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比較特別的是,台北地院比照2008年11月、2009年開庭審理陳水扁貪瀆案時的維安規格,出動160名警力將台北地院包圍得水洩不通,法院內2樓更是佈滿維安特勤人員,但不論前來聲援的藍營民眾,或跑去嗆聲的綠營民眾,人數都只有個位數,顯得冷清許多,完全不同於08、09年深綠或深藍群眾集體到場叫陣的情形。
柯建銘與馬英九面對媒體的態度也有差別。柯建銘進入法庭前、庭訊結束後都接受媒體訪問,一再指馬違憲亂政、違法亂紀,要馬公開認錯。
馬英九出庭前沉默不語,庭訊後也只簡短表示他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對法院的公正有期待,不過他在庭訊過程,透過馬辦發布書面聲明;他的委任律師等馬離去後,也簡略說明論辯主旨。
庭訊開始後,審判長吳勇毅將全案審理內容聚焦在2013年9月1日馬英九涉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及同年9月11日馬涉誹謗柯建銘等2案。
馬英九向庭上表示,柯建銘3年自訴提告他是為了轉移焦點,他沒有犯罪;任何人都不該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請託關說,此舉已破壞最基本的司法正義,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能迴避。
審判長確認柯與馬兩造及雙方律師對於20多項的證據能力都沒有爭執,柯的委任律師要求釐清2013年9月1日馬洩密的相關情節,聲請傳喚時任馬隨行秘書林有振、黃世銘出庭,吳勇毅諭令,將會傳喚2人同時出庭並隔離訊問。
柯建銘陳述意見時,將整個事件導向馬英九“假辦關說案,進行政治鬥爭”,馬介入司法個案是民主憲政之恥,馬民調支持因此剩9.2%,他要馬勇於認錯,這是他最後的“逃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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