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上海將實行室內場所全面禁煙,同時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體育場、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室外區域也禁止吸煙。
11月11日上午,上海市14屆人大33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決定。這項修正案將於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相比二審意見,通過的修正案新增了室外吸煙點的一項要求,即規定室外吸煙點需“防治收集煙灰、煙蒂等的器具”,並明確,對特殊情況設置室內吸煙室的具體要求,可由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規定。
上海邁入“全面控煙”時代
修正案規定, 公共場所、工作場所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這意味著,上海市確定將邁入室內場所“全面控煙”時代。
修正案也進一步擴大了室外禁煙範圍,包括下列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
1. 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兒童福利機構等以未成年人為主要活動人群的場所;
2. 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
3.體育場館、演出場所的觀眾坐席和比賽、演出區域;
4.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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