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記者 黃博寧)梁頌恒、游蕙禎在立法會就任宣誓時玩笑公堂,引來眾怒。全國人大出手釋法,解釋基本法第104條“依法宣誓”中“依法”的含義,定明“不依法宣誓”的後果。如此一來,以梁游惡劣程度居首,并帶其他13名有爭議議員的宣誓風波,是否很快可以落幕?
遠遠沒有。全國人大釋法之後,負責司法覆核案件的主審法官走到了舞台中心。長期受普通法熏陶的法官,處理本質上是政治效忠的宣誓,即“政治問題法律解決”,是香港一大特色。執法結果如何,仍帶有很大不確定性。
事發伊始,相信中央並沒有想立刻出手釋法。10月中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與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會面時,仍表示“現階段未想過釋法”。香港建制中人,包括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等,亦有“本地可以解決,沒有釋法需要”的表達。
然而這段時間,香港立法、司法、行政亂作一團,出現了空前憲制性危機。梁頌恒、游蕙禎連續兩次強闖立法會,立法機構以流會收場。在非建制陣營的壓力下,立法會主席又進退失據。行政機關對立法會主席的決定提出上訴,合法性招來各界非議。高等法院接受司法覆核請求,卻拒絕發阻止兩人宣誓的“禁制令”。梁游司法覆核案件主審法官區慶祥,從中央、建制派及部份本港市民的角度看,對於社運人士有多次輕判紀錄。
與此同時,十八屆六中全會在北京召開,中央對青年新政兩位候任議員,在宣誓時演出的鬧劇“極為憤慨”,決定以釋法表明立場,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以及領土完整。所以,即便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就釋法,必定有損香港司法界的威望,中央也只得在權衡利弊後,先行出手,平衡法官本身的政治傾向。避免若港府敗訴,全國人大推翻本地法院判決結果,對本地司法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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