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從省紀委獲悉,蘭州市紀委11月10日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分別是:蘭州市科協黨組原書記、主席張富倉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4年8月28日,時任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張富倉違規安排公務接待,花費公款10821元。2014年7月至9月,張富倉先後2次帶領市科協工作人員接受服務對象宴請,累計消費5217元,張富倉支付了1500元餐費。其行為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張富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蘭州市婦幼保健院院長張建民違規安排公款吃喝問題。2012年12月至2013年10月,市婦幼保健院院長張建民安排公款吃喝數次,消費金額共計77991元,同時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和其他廉潔紀律問題。張建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蘭州國資投資(控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新泉違規使用車輛問題。李新泉在擔任蘭州國資投資(控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自2013年9月開始,以工作需要為由,違規使用下屬單位越野車,直至2016年4月該車移交封存。李新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甘肅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