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政局對誰有利?
彈劾在國會通過需要經過國會300席議員3分之2(200席以上,韓國算法包括200席)的贊成,反對黨需要深思考慮三大困境:第一,在執政黨129席議員當中,需要起碼29位執政黨議員對朴總統彈劾表示贊成。反對黨認為,這次朴槿惠彈劾案不僅不容易通過國會決議,如果在國會通過,也得等憲法法院的最後判決結果。如果在國會不通過,主導彈劾的反對黨會失去政治主導權和國民對反對黨的反彈情緒。
第二,如通過國會的批准,還得在憲法法院9位憲法審判官中需要得到6位憲法審判官的贊成。現有的9位憲法審判官中,樸韓哲(韓音)憲法法院(韓稱為“憲法裁判所”)所長的任期就到2017年1月結束,還有李正美(韓音)憲法審判官的任期也到2017年3月為止。其中,憲法法院所長的任命程序是由於總統推薦,另一位審判官是由於大法院院長推薦,都要通過國會同意,最後總統任命。在這過程中,如果新審判官在國會不通過或沒有被任命,就在剩下7位憲法審判官中兩位審判官不同意,總統彈劾就否決。這意識是,朴總統在新任命審判官的過程中,有權力發揮對自己有利的作用。
第三,民眾反對彈劾的反彈情緒。這種反彈情緒造成反對黨在大選選舉過程當中導致非常不利的選舉條件。這種反彈情緒在國會彈劾審判和憲法法院審判過程中都會出現。無論對朴槿惠總統的彈劾結果是否成功,反對黨最後會受到由於反對彈劾民眾的批評,導致不利於反對黨在大選選舉。如2004年3月2日保守派國會議員主導通過“盧武鉉”彈劾,就經過63天的時間,同年5月14日在憲法法院被“棄卻”,導致了國民對保守派表示強烈的反彈情緒。而且,這次彈劾不一定在短期內完成。
第四,朴槿惠在國會彈劾和憲法法院的判決過程中,利用向國民公開辯論的機會可試圖全面反擊,同時可避免在檢方調查或特別調查組的調查中沒有向國民公開辯論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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