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拆東墻補西墻
資金鏈斷裂難補虧空終被抓
除了詐騙之外,盧某被指控的另一項罪名是變造金融票證罪。早在2009年,他和上虞某銀行的支行行長鐘某(已判決)串通,通過塗改存折、更換戶主原存折的方式,獲取了受害人朱先生賬上8000萬元資金。之後,鐘某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將這8000萬元轉入到盧某個人賬號及其名下公司賬戶,歸盧某使用,至案發這筆錢仍未歸還。
法庭上,盧某辯稱,自己為了做生意籌措資金,只是通過“銀行操作”把這部分錢轉為己用,之後會通過銀行歸還。“我只是在變相籌措資金,即便有所不當也只不過是違規,不存在違法。”
公訴人說,盧某雖然掌管多家公司,但其財務狀況十分混亂。他拆東墻補西墻,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騙來的錢,都拿去還前面的虧空了。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昨天未當庭宣判。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