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1月的最後一天,環保志願者孫洪彬收到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立案告知書。9天前,他遞交行政賠償訴狀,請求法院判令鄭州市政府賠償其在鄭州出差遭遇霧霾花費的32元口罩費。
孫洪彬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中國《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地方政府有義務對非常嚴重的霧霾天氣負責,故而應當賠償其口罩費。而他發起訴訟的目的,是想建議鄭州市政府開個先河,為市民設立霧霾賠償基金。
行政索賠 要求鄭州市政府“報銷”口罩費
孫洪彬是一名90後的河北小夥兒,環保組織“好空氣保衛俠”的志願者。
11月20日,孫洪彬來鄭州出差。當天,鄭州空氣質量指數為253,屬嚴重污染。孫洪彬戴著口罩,來到鄭州二七廣場。“站在天橋上看見二七塔朦朦朧朧的,再遠一些的高樓根本看不見,空氣的味道有些嗆人。很多市民沒戴口罩。”孫洪彬說。後來,他跑到一家超市,花32元買了一些防霾口罩。
孫洪彬對河南和鄭州的霧霾問題關注已久。根據他的觀察,在全國治理霧霾有所改善的氛圍中,鄭州和河南的情況更加嚴重。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河南PM2.5年均值不降反升,成為年度PM2.5年均值最高省份,今年上半年,河南省PM10和PM2.5濃度均位列全國第二。而鄭州市空氣質量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排名中,從2013年倒數第10,一路下滑到今年上半年倒數第三,成為全國污染最嚴重的省會城市之一。
11月20日身在鄭州,孫洪彬覺得鄭州的霧霾也應該引起重視。“一位來鄭州串親戚的河南人說,鄭州的空氣跟老家的不一樣,辣眼睛。”
“和他們交流時,我提議霧霾口罩費用應該由市政府買單,他們大都表示贊成,”孫洪彬說。第二天,孫洪彬和同事就直奔新鄉市中院,遞交了向鄭州市政府索賠口罩費的訴狀。兩天後,他們又向鄭州市政府寄出索賠口罩費的書面信函。
11月30日,孫洪彬收到立案通知書。據悉,新鄉市中院於11月25日決定組成合議庭,目前已向鄭州市政府寄出應訴通知書。
喊話市長
呼籲設立霧霾賠償基金
公開報道顯示,中央環保督察組於今年7月進駐河南,督察轉辦的案件中較多涉及大氣污染問題。其中,作為全國污染最重的省會城市之一,鄭州市未完成2015年的環保責任目標考核,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優秀。今年8月,鄭州市曾有41名黨員幹部因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被追究相應責任。
“如果沒有鄭州市政府治理霧霾的不作為、慢作為,我們就不必因為11月20日的這場霧霾承擔口罩費用,也不必承擔身體上的不適和健康損害。”孫洪彬說。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孫洪彬和他的同事在發起行政賠償訴訟後,兩次發出公開信喊話鄭州市市長,同時還寄出書面信函。公開信講述了他們來到鄭州遭遇霧霾的經歷和提起訴訟的緣由。
“重霧霾天襲擊的時候,需要佩戴更多的口罩,開啟更多的空氣淨化器,更多的人因此進了醫院,特別是抵抗力弱的老人和孩子。鄭州市約有956.90萬常住人口,他們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向鄭州市政府索賠口罩。為了應對接下來極有可能到來的索賠霧霾口罩熱潮,強烈建議程市長未雨綢繆,盡快組織工作人員成立霧霾賠償專項基金,制定霧霾賠償方案以及實施細則。”孫洪彬說,因為一只口罩打行政賠償官司,看上去有點小題大做,但他們追求的是形式上的意義,真實目的是呼籲設立霧霾賠償專項基金。
據孫洪彬介紹,近期他們還將召開研討會討論此案,作為原告他肯定會出庭,但目前還沒委托律師,“正在尋找合適的公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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