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學者杜武志嘗謂:“自從九.一八事件後,日本侵華野心越來越露骨,而在這期間,士兵陣亡多,又與全世界為敵,遂不得不征召殖民地人民,有因而陣亡者,或成B.C.級戰犯而被處決者,但對於這些殖民地兵,認為他們生而為日本人自可合祀於靖國神社,卻以殖民地人民於戰後已非日本籍為由而不予撫恤或予不同待遇,致台灣人對於被任意合祀於靖國神社之台灣英靈有意將其遷出,是人之常情也”。
讓我用這段話作為引子,開講“台籍日本兵”的故事。
日據台灣當局在台灣並不實行兵役制(即義務兵制度),它在台灣開始實行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是從1942年、1943年開始的。
然而,日據台灣當局在台灣征召“軍屬”(軍隊雇員,包括翻譯、護士等)和軍伕(圖一:台灣日軍軍伕),被統稱為“台籍日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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