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籠子越扎越緊
鏟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八項規定出台後,中央和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規定,對八項規定精神進行細化和深化,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去年10月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今年7月施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也分別提到了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落實八項規定不力的處分及嚴肅問責。
在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上,兩部重要黨內法規《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審議通過,成為國內外輿論關注的焦點,其中八項規定被多次提及。
除處罰性的規定之外,一些更具操作性的標準相繼出台。比如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讓公務出差的食宿交通費用有據可循,防止超標;部分地區針對黨員幹部操辦酒席,出台了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範圍等要求的規定,使涉及的黨員幹部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還能享受喜慶的氛圍。出台“禁酒令”,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外,各類公務活動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酒類或含有酒精的飲料;領導幹部私人護照上交,由專人統一保管,出境需有關部門審批……
這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設,使落實八項規定的成效不斷鞏固,讓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標本兼治。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