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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南京一企業偷排四年倒廢酸2千多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09 13:52:32


 
  但是,經警方調查,德司達的多名員工說出了真相,民警還拿到了有數據拷貝的優盤,之後涉案人員陸續被查獲。

  江蘇省高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將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列為污染環境罪的單位犯罪主體。高郵市法院一審認為,在污染環境共同犯罪中,德司達公司和王占榮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並判處德司達公司罰金2000萬元,相關人員判處相應的緩刑到4年不等的刑罰。

  後德司達公司上訴,認為犯罪行為是公司員工個人所為,公司不應承擔相應責任。二審法院審理認為,王軍作為德司達公司的員工,受公司負責人的指派聯繫處置廢酸事宜,代表的是德司達公司並且是為了公司利益,經公司負責人確認後明知王占榮沒有處置資質仍委托處置危險廢物,減少了處置費用支出,王軍的行為就是代表了公司意志。事發後,德司達公司為了逃避檢查和追責,由公司負責人指使相關部門掩蓋相關痕跡和證據的行為,進一步印證了王軍、黃進軍履職的行為就是代表公司的意志。

  2016年10月8日,江蘇省揚州市中級法院終審維持原判。

  誰污染 誰埋單

  公益機構索賠環境修復費,但地下水污染等環境損害難以計量

  這個環境污染案件引起了江蘇省環保聯合會的注意。該聯合會秘書長王玉華介紹,江蘇省環保聯合會跟蹤這起案件已經有兩年之久。

  王玉華說,揚州市中院的終審判決中罰沒的2000萬元,其實主要是繳獲了德司達公司在該刑事案件中的違法所得,綜合造成的環境污染後果作出的判罰,這2000萬元是收繳國庫,並不會用來環境修復。因此,江蘇省環保聯合會向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德司達公司賠償環境污染修復費用2428.29萬元。

  這是怎麼算出來的?據江蘇省環保聯合會的律師孫懷寧介紹,在揚州市中院的終審判決中,采納了江蘇科技咨詢中心出具的污染環境損害評估技術報告結論。該中心認為,德司達的生產過程必然產生廢酸液,其中硫酸平均濃度為59.34%。報告顯示,以2000元/噸作為本案單位虛擬治理成本,並結合受污染影響區域的環境功能敏感程度取4.5倍率,因此得出2428.29萬元的環境修復費用。遺憾的是,由於偷排長期、分散、多處發生在河網密度高、水系豐富的河流中,經擴散、稀釋、中和等作用,已無法截獲並計量被污染河流水體的水量以及水質數據,對水生態環境、水生生物、岸邊土壤及地下水資源污染等導致的環境污染損害難以計量。

  王玉華說,刑民並罰是該案的一大特點,目的是讓環境污染者付出巨大代價。由於該企業違法處置危險廢棄物廢硫酸造成的污染事實已經造成,要修復到之前的環境水平必然要有相關費用產生,德司達公司作為主犯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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