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5日電/不久前,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大肆舉牌,掀起了一場對於險資以及保險公司“萬能險業務”的大討論。在醞釀數月之後,近日,保監會對於險資的監管新規出台,提出按照一般股票投資、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等三種情形“分類監管”的辦法,並明確險企收購上市公司須用自有資金。
近日,保監會正式發布《關於加強保險機構與一致行動人股票投資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新規範保險資金投資股票。《通知》將股票投資分為一般股票投資、重大股票投資和上市公司收購三種情形,實施層層遞進的差別監管。對於一般股票投資,即持有上市公司股權20%以下,保險公司無需獲批,可直接進行投資,而且對險企投資的行業不做限制;對於重大股票投資,即持有上市公司股權超過20%,保險公司達到此標準的,應向監管部門事後備案;對於保險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新規要求險企一旦擁有控制權,則形成收購。此類收購行為需要向保監會報批,實行事前核准。而且收購對象設有行業禁區,險企所投要和主業相關,不得對高污染、高能耗等公司進行收購。
對於監管層的嚴厲監管。首創證券研發部總經理王建輝表示:“監管的措施和表態表明,政府部門對保險行業出現的高杠杆和過於激進的擴張操作非常擔心,而且也憂慮其中出現的資金收入使用期限的錯配,以及對績優上市公司管理層穩定產生的消極影響。”
除了在投資類別上進一步細分監管,2015年提出的“保險資金救市政策”這一階段性政策也恢復了常態,新規將權益類資產占保險公司總資產比例從40%下調至30%,將單一股票投資占保險公司總資產比例從10%下調至5%,撤回了當時的臨時“救市”政策。
不過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認為,保險資金在A股市場的投資力度並不會因此減小:“目前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十多點,我們允許的是30%,所以對投資股票影響不大,但對收購企業和控股企業所有權上面有些影響,因為要求使用自有資金。”
據了解,當前保險資金股票投資餘額達到1.2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總額的比例不到10%,距監管上限尚有較大空間,而超過比例的幾家險企,總量不超過1%。對於一些超過新規比例的險企,將給其2至3年調整期,減少對資本市場的影響。
而王緒瑾提到的險企收購上市公司須用自有資金,是此次保監會發出的《通知》明確了保險機構收購上市公司,應當使用自有資金。保險機構不得與非保險一致行動人共同收購上市公司,且不得以投資的股票資產抵押融資用於上市公司股票投資。
重重嚴格規範之下,信達證券高級策略分析師穀永濤認為,未來保險資金將投資一些估值較低、分紅較高的藍籌股,以及一些具有較好成長性的新興行業:“如果保險的資金要去配置,我們對比過股票、債券、商品、外匯甚至房地產,A股的藍籌股,尤其是股息率比較高,估值比較低或者說估值比較合理的股票,對保險的吸引力還是比較大的。所以保險資金可能不會像以前那樣大規模舉牌,但高股息率、低估值的個股配置力度還會加強。”
(來源:國際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