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第二名的官員“節日病”是違規收受節禮問題,共通報9起。
1月13日,貴州省紀委通報,黔南州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高金林存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經查,2009年至2016年,高金林違規收受5.58萬元的禮品禮金。其中,價值3.28萬元的禮品是在2016年春節前後收受的,包括茅台酒、高檔香煙、茶葉等。
浙江省紀委1月18日通報稱,2015年、2016年春節期間,浙江江山市第四人民醫院原黨支部書記、院長劉小青違規收受醫藥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張2000元、禮金2000元和手機1部。通報還指出,這些消費卡、禮金及禮品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
違規送節禮 動用小金庫“打點”上級
在春節期間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例中,有兩起涉及違規送節禮。
2016年春節前,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劉志強與副局長杜愛民商議,以單位名義向12名各鎮(街)主要負責人每人贈送1000元購物卡或現金。之後,劉志強通知各鎮(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到單位財務領取購物卡或現金,並要求分送到位。各鎮(街)和開發區負責人有的當場沒有接受,有的予以退回。因此,劉志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黑龍江省紀委通報稱,2015年春節、中秋節前,黑龍江安達市排水事業管理處主任肖光安排下屬用單位“小金庫”和個人墊付的資金,向安達市財政局9名工作人員送禮金合計1.8萬元。肖光因此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受禮金的相關人員分別受到處分。
違規公款吃喝40人餐費變身“培訓費”
除去上述多人涉嫌違紀的行為,還有一些違反八項規定的動作也在歷年春節期間出現。
福建省紀委1月5日通報,閩侯縣城鄉建設管理監察大隊原大隊長楊恭寶於2015年春節前,召集各中隊負責人及家屬約40人在單位食堂聚餐,並以培訓講座名義報銷餐費1200元;2016年春節前,指使下屬從拆除廣告牌費用中虛報3.3萬,為11名中隊負責人以上幹部每人發放3000元年終獎。
2016年8月,楊恭寶被免去大隊長職務,任副主任科員;12月,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違規接受宴請 會員單位主動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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