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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務院已取消和下放618項“審批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6 13:56:10


 
  統籌推進 提升成效

  改革有破有立,權力有收有放。

  幾年來,國務院審改辦不斷加強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法探索,積累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

  一是統籌“留”與“減”,分門別類推改革。針對剩下的審批事項“硬骨頭”,國務院審改辦改變“打法”,對國務院部門所有在批事項,逐項研究分析,提出三類“留”、七類“減”的標準“杠杠”,不斷提升改革成效。

  二是統籌“破”與“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國務院審改辦明確要求在取消下放審批事項時,必須同步研究提出事中事後監管的措施和辦法,並同步跟進、同步落實。對取消每一項審批的具體事中事後監管措施,一並向社會公布。對下放地方的一些審批事項,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加強國務院部門與地方政府的銜接,做到權力和責任同步下放。

  三是統籌“上下左右”,提高改革的系統性協調性。海洋局提出取消“在海洋部門管理的地方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開展參觀、旅遊活動審批”,有同樣審批的環保、農業部門怎麼辦?發改委的“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取消了,住建部的“甲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怎麼辦?針對部門之間“你放我不放”、左右不協調等問題,國務院審改辦推動同類事項一並取消,注重中央與地方上下聯動,著力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促進規範化 探索新機制

  為解決“審批難”問題,國務院審改辦以標準化促進行政審批規範化。

  2015年1月,國務院審議印發了《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著力解決審批時間長、手續繁、不透明、自由裁量權過大等突出問題。2016年,出台《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從行政許可的事項管理、流程、服務、受理場所、監督檢查等方面規定了統一標準,對審批進行規範。

  為推動和指導地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向深處發力,國務院審改辦著力探索新機制:

  ——把市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擺到突出位置,指導各地在清權減權、規範審批、創新方式和加強監管等方面持續發力,著力破解“中梗阻”“最後一公里”等問題。

  ——大力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推行集中審批、綜合審批、並聯審批、陽光審批,探索“一顆印章管審批”。

  ——加強省、市、縣、鄉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實行“一門式、一網式”服務,有的地方延伸到村級。

  ——引導地方構建“實體大廳+網上大廳+自助終端”相結合的審批模式,注重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服務平台、微信微博、手機APP等開展政務服務。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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