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創新監管新機制,引入中國版“監管沙盒”
“監管沙盒”是要構建一個金融創新的“安全空間”,在這個安全空間內,金融科技企業可以測試其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商業模式和營銷方式。監管者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嚴防風險外溢的前提下,通過主動合理地放寬監管規定,減少金融科技創新的規則障礙,從而實現金融科技創新與有效管控風險的雙贏局面。“監管沙盒”有助於減少金融創新產品面世的時間和成本,同時也增強了監管對創新的適應性。
中國已經初步具備實施“監管沙盒”的基礎條件。未來,可以考慮可以先吸收借鑒英國、新加坡等國“監管沙盒”的限制性授權、監管豁免、免強制執行函等具體措施,從單個金融科技創新開始進行先行試用,再逐步實現金融機構、消費者和監管者的良性互動,構建起完整的“監管沙盒”體系。
5.運用監管科技,提升監管技術水平
隨著互聯網金融進入2.0時代,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僅是針對機構、市場和產品的監管,更重要還有對技術的監管,需要強化應用監管科技(RegTech),來提升監管體系的技術水平和監管效率。構建以技術為驅動的監管新範式,重點建立監管科技專業團隊,借助信息科技部門力量,提高金融監管者的信息科技知識水平,提升監管的微觀技術標準。
6.注重權益保護,健全消費者保護機制
互聯網金融體現數字普惠金融的秉性,在於其對金融消費者的服務跨越了時空的約束,但這也使得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任務更加重要。首先,應該建立健全消費者保護機制,建立消費者准入機制、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體系、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消費者爭議處置機制。其次,強化現場監管,打擊偽劣互聯網金融機構,深化線下獲客渠道管理,對於線下門店、廣告、活動等加強管控,切斷非法融資互聯網化的線上線下轉換機制。最後,強化資產管理機構負債端監管、融資鏈合規化管理,防止私募產品公募化,防止互聯網金融作為金融機構主動負債或者違規操作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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