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幫扶教育,督促“下”的幹部整改提高
“違紀通報傳達後,我和妻子抱頭痛哭。”襄陽市樊城區委組織部原常務副部長劉某說,他因參與單位領導大操大辦親屬喪事被免職,由正科級降為副科級,為此一度感到委屈,情緒消沉。
但沒想到,隨後襄陽市紀委、樊城區委領導先後找劉某談心,讓其既體會到組織處理的嚴肅性,更體會到組織上的關心關愛。被調到中豪商貿城項目指揮部工作後,劉某一心撲在工地上,為陷入困境的項目全面復工排憂解難,被稱為“服務企業的貼心人”。
“受處分後,組織還會不會管我?是否有機會重新站起來?這是大部分‘下’的幹部的擔憂。”襄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呂義斌說,懲是為了治,黨組織對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不能“一處了之”,要切實擔負起教育挽救他們的政治責任。
湖北堅持管人與管思想、管作風、管紀律相結合,懲戒、教育和愛護幹部相結合,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下”的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幹部在受處分或處理期間,由所在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指定一名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作為幫帶責任人,跟蹤了解和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風表現情況,定期進行談心談話,幫助其解開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對領導幹部,組織上在下達調整決定時,重新明確其所在的黨支部,提醒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同時,建立受處分黨員幹部回訪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
2016年12月,武漢市通過會議形式對2014年以來受處分黨員幹部進行集中回訪教育,3名原區委常委作為回訪教育對象代表在會議上談整改體會,在受處分幹部中引起強烈思想震動。
黃石市在開展回訪教育同時,定期把回訪對象的表現向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反饋,因人施策提出建議。黃岡市出台制度,對回訪工作中發現的情況分類處置:對徹底改正錯誤、工作表現突出的,按期恢復黨員權利和解除行政處分,並按規定向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推薦使用;對思想轉化不徹底、工作作風懈怠的,則重點教育、管理和監督。
制度化、常態化的教育幫帶,使“下”的幹部精神面貌發生巨大變化,一大批“下”的幹部知錯改錯後,取得了良好業績。
定考核目標,強化“下”的幹部跟蹤管理
“組織上沒忘記‘掉隊’者,給了我‘重生’機會!”重獲重用後,南漳縣教育局副局長王某某十分感慨。此前,他因在擔任該縣發改局副局長期間工作失職,被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調整到縣教育局。王某某在新崗位發揚“5+2”“白+黑”的工作幹勁兒,放下包袱、大膽工作,受到幹部群眾好評。南漳縣教育局黨組委以重用,安排其分管重要工作。
在湖北,像王某某這樣“東山再起”的幹部還有不少。湖北堅持對“下”的幹部同等要求、同樣管理、同步考核,特別是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管理,逐人制定工作目標任務和重點項目清單,加強跟蹤管理和考察,以“實幹實事實績”為中心,綜合運用“核對核實核查”等方式,全面考核和掌握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對受處分或處理幹部“複出”,湖北注重用制度把關。省委組織部研究制定《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領導幹部任職管理辦法(試行)》《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領導幹部首次提拔任職徵求意見的操作流程》,將“下”的幹部政治表現和履職盡責情況,以及年度考核、影響期滿考核等情況,作為重新安排其職務的重要依據;對政治表現、能力素質達到重新任職要求的及時合理使用,對表現特別優秀、符合資格條件的大膽提拔任用。比如,紅安縣通過對3年來受處分的358名幹部跟蹤管理,重新提拔任用或重新使用了27名認錯改錯、業績突出的幹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