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在遏制校園暴力方面,應該發揮重要的責任,這不是要將遏制校園暴力的責任全部推給學校,而是說,學校作為校園暴力發生的場所,本身又肩負著教育的職能和責任,若不能對校園暴力亮明正確的態度,擺正好姿態,則再多的外部干預都可能失效。因為無論是事後的法律懲戒還是事前的防範,最終都需要通過學校的配合與執行得以體現出來。
校園暴力的防治確實是個系統工程,有著多重的複雜肇因,但千頭萬緒,並不意味著可以虛化責任。學校無論是有意掩蓋暴力事件,還是奉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和事老心態,都無助於真正遏制校園暴力。
再說,在對待學生問題上,因未及時亮明態度,公開處理,最後導致事態嚴重化的教訓,如“中關村二小”事件等,類似的教訓還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