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人們生育兩孩的同時,不應過多增加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尤其不能影響到企業用工成本,否則會加劇職場性別歧視,勢必不可持續。”孫潔建議,仍按照原有的產假時間即98天支付工資,同時可以增加財政補貼,減輕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壓力。
社會支持政策降兩孩成本
2016年6—12月國家衛計委在全國組織開展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落實情況專項監督檢查,發現部分地區新增生育假獎勵和生育津貼落實困難。單位用人成本增加,影響了女性平等就業。
記者採訪了廣州的一家廣告公司,這家廣告公司員工150多人,主要以85後90後為主。支付五險一金,公司需要給每人每月繳納約800元,一個月需繳納12萬元,一年144
萬元。由於負擔太重,而廣告業競爭激烈,公司就只給高管買齊了五險一金,包括了生育保險,其餘人員分情況分時段購買險種。
記者發現,機關事業單位對產假制度一般執行較好,對於企業員工來說,產假是否休足、產假工資是否發放,與企業用工成本有很大關係,也影響到女職工本人意願。有調查顯示,經濟因素成為人們是否生兩孩的重要原因之一,女職工產假如果影響到家庭收入,勢必增加生育成本,更加影響人們的生育意願。
“各地修改後的計生條例規定的產假時間,比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間要長,如果按計生條例執行,確實增加企業成本。當然,生育政策本來就牽涉到經濟社會各個方面,建議協調相關部門,出台政策,落實產假政策,保障權益。”原新說。
他認為,全社會都應該支持共同降低生育成本。比如產假可以彈性處理,設置一些照顧孩子的假期比如新生兒期、幼兒期,這時候孩子需要的照顧比較多,可以帶薪或不帶薪休一個月或兩個月,男女雙方可以共同享用這個假期。比如男方陪產假,可以根據每個家庭情況和女方產假互換,分擔女性育兒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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