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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多地明確陪產假期限 不讓休怎落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15 13:28:07


  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要使陪產假落到實處,必須有懲罰性條款予以配套保障,既要補充到《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應條款中,也應體現在各省計生條例中。如此一來,陪產假才會成為硬指標、真福利,讓每一個家庭平等受益

  研究發現,丈夫參與陪護顯著影響了產婦的身心健康狀況和家庭關係狀況。陪產假的實行,有利於鞏固家庭的穩定與和諧,從而為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奠定基礎。

  用人單位應該按照當地計生條例的規定對請休假制度作出具體安排,勞動者在遭遇休假“縮水”或無法休假時,首先應與單位做好溝通,溝通無效則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或勞動部門反映。更重要的是,計生部門應與勞動部門做好溝通,爭取把陪產假休假落實情況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內容

  隨著廣東省新版計生條例的出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9個省份在當地新版計生條例中明確了陪產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

  然而,記者走訪發現,這一地方立法明確的福利,目前似乎處於尷尬境地。就像生活在北京的何燕,丈夫沒有向單位請陪產假一直是她心裡的一個“疙瘩”。導致“疙瘩”至今仍難以消解的原因則是,丈夫郭凱振振有詞——“那天的工作沒有我不行”“那時正好是工作的關鍵時刻,沒有那時的付出,哪有今天的一切”。

  到底孰是孰非?這樣的爭論,或許在很多家庭都在上演。

  換一個場所,在工作單位,男性請陪產假,也面臨假期“縮水”或不予批准的情形。

  業內專家認為,陪產假對促進家庭和諧有積極作用,地方立法對此作出明文規定也正基於此目的。如何讓陪產假從地方法律文件中“走出來”成為一個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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