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創意圖片 |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再過二十天左右,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分赴各地實地督查。
這已是本屆政府開展的第四次大督查,跟以往一樣,今年的大督查也遵循著“先發布通知,後派調查組”的慣例,這中間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給各地區和各部門“自查”。
據國務院5月底的通知,今年的大督查將聚焦五個方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和防範重點領域風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每年的督查重點各有不同,但諸如“惠民生”等項目則是歷次大督查的“保留項目”,尤為值得關注的是,今年的督查首次將“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納入督查重點。
作為本屆政府開展的最後一次督查,此次督查將向哪些方面發力?督查之後的激勵和問責機制將如何進一步制度化?上述問題仍然值得進一步關注。
【重點】
四次督查均聚焦“惠民生”
5月底,國務院正式發布開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時間較去年督查通知發布的時間提前了近3個月。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實、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進展不平衡的現象,仍有一些幹部庸政懶政怠政不作為,影響政策效力和改革紅利持續釋放。
督查是抓落實、促發展的“利器”,通知要求,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任務要求,切實發揮督查“利器”的作用。
7月中旬,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對重要經濟指標排名靠後、重點工作任務進度滯後、有關問題相對集中的部分地區進行實地督查。
記者梳理本屆政府四次督查的重點內容可以看出,每次督查的重點都有所不同,不過,有些事項每次都在督查之列。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對記者表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是四次大督查都涉及到的重點內容。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元春表示,穩增長中有很多工程項目的落實情況,比如從2014年三季度就出台穩增長系列項目包,這些項目是分期限的,到底落實如何需要動態監測;促改革中最重要的是供給側機構性改革,今年擴容將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房地產問題都納入進來,之後會有很多新項目和內容舉措需要進行督查,來強化改革落實的情況,防止改革出現“最後一公里”的現象。惠民生也是一樣,比如精准扶貧的問題,到2020年這一期間都需要進行持續性的監測和督查。所以這些核心的內容都會持續在督查的範圍中。
作為本屆政府最後一次督查,此次督查除了督查改革、民生等重要問題之外,記者注意到,防範重點領域風險首次成為督查重點。
防範重點領域風險是今年督查五方面重點內容的最後一項,具體涉及多個方面,包括防範化解不良資產風險,穩妥推進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防範、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情況,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情況,規範企業走出去投資經營行為等情況。
劉元春表示,中央越來越重視防控風險隱患,去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抑制資產泡沫,從去年三四季度到今年上半年,金融領域整頓成為核心,尤其是債務風險等問題。因此,把防範重點領域風險納入大督查範圍內,增強監管的力度,強化政策落地的力度,這是必然的。“這是進一步工作的重點,中國經濟發展到目前階段必須邁過金融風險和監管改革的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