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類的澳大利亞勛銜,由國防軍司令向澳大利亞聯邦總督提名人選,再由聯邦總督批准頒發。而綜合類的澳大利亞勛銜的提名,則來自於社區。
勛銜的整個評選過程,具有獨立性質,不受政治干預。
提名與被提名的門檻
澳大利亞綜合類勛銜的四個類別勛章的提名均來自社區,對於提名者和被提名者有哪些要求,設置什麼門檻呢?
其實任何個人、團體和機構都可以提名澳大利亞公民獲得澳大利亞勛銜。具體來說,提名應包括被提名者如何在各自領域中做出何種貢獻和成就等各種信息和細節。你說他好,他值得獲得這個勛銜,那麼需要具體闡明好在何處?
在進行提名時,提名者應提供自己的聯絡資料,被提名者以及相關證明者的資料,後者了解並能夠恰如其分和如實評價被提名者的成就、服務或者貢獻。雖然提名者向官方提供了自己的信息,但是這些信息均屬保密,即便是被提名者也不會知道究竟被何人所提名,同時被提名者也不應被告知已被提名或被有關方面聯繫而去提供相關信息。
如果提名不成功並不代表以後就沒有機會。如果再次提名,可以在三年之後再度被重新考慮。但是凡事無絕對,如果勛銜委員會認為存在特殊情況,那麼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上述期限內的提名情況,這些特殊情況可能包括被選舉人罹患危及生命的疾病或提供了在較早一次提名時未涵蓋的重大貢獻的強有力證據。
提名也不受時間限制,可以隨時隨地進行提名,材料的提交通過打印件郵寄或者電子版發送均可。
19名委員篩選提名向總督推薦
大致來說,每年澳大利亞勛銜委員會都會收到1500至2000個澳大利亞綜合類勛銜的合格提名,該委員會的政策是考慮所有合格提名,然後進行篩選,再將名單舉薦給澳大利亞總督。澳大利亞勛銜委員會究竟為何方神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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