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物業公司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實施了對摩拜單車的管理行為,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摩拜單車公司已經採取了積極措施治理共享單車的違停問題,物業公司主張公司對單車使用者缺乏提示和監管完全與事實不符。因此不同意物業公司的全部訴請。
200單車被鎖 報警後取回
法庭上,雙方當事人圍繞物業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無因管理,是否具有訴的利益展開辯論。摩拜公司申請了運維人員付某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付某當庭表示,他負責的區域包括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東路。2017年5月,他接報稱高碑店東路地下停車庫有大量顯示為沒有騎行的摩拜單車,並且這種不正常的情況已經持續了好幾天,隨後工作人員去現場核查發現約有200輛左右的摩拜單車被物業用鐵鏈鎖在地下停車庫、無法正常使用。第二天上午,他找到物業停車管理處的負責人,協調該區域存在共享單車亂停放的問題,但負責人卻稱摩拜要向物業支付高額費用才能放車。因雙方協調沒有談妥,他隨後報警,這才將扣留的摩拜單車放了。
休庭前經法官詢問,原告表示同意調解,方案為被告支付100元即撤回起訴,被告表示可以改進管理措施,但不同意原告方案。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