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民警根據秦某交代的線索,連夜將王某啟抓獲,並在某家中繳獲珍貴青銅器42件。據王某啟供述,這些文物是秦某於2017年2月22日送到其家中的,並告知他這42件青銅器是2月21日夜盜掘所得。但是,秦某對這次盜墓行為及參與成員情況拒不供述。此中肯定暗藏隱情。專案民警分析後,加大追查力度。迫於壓力,3月25日,劉某峰投案自首並主動上繳了1月27日盜掘的文物。
黑市揪出另一團夥
“時間拖得越久,文物追回的難度越大。事不宜遲,必須在被盜文物被倒賣之前將其追回。”專案組民警再次收繳文物後,加大追繳力度,並很快收集到一條線索:市場上有人在私下聯繫出售編鐘、石磬、青銅鑒等青銅器,特征與神秘消失的第二批被盜文物高度吻合。
民警遂安排專人接觸叫賣人,摸清其身份、聯繫方式等信息。很快,叫賣人楊某的一系列信息反饋過來。經查,楊某系秦某的妹夫,其在市場叫賣的文物極大可能是其與秦某盜掘所得。
專案組民警立即圍繞楊某展開排查,排查結果逐步明確了楊某涉及的團夥成員身份。經綜合研判分析,該案團夥成員人數較多,第三次盜掘團夥的成員是秦某另外召集的一夥人,與前兩次盜掘嫌疑人沒有重合,與秦某均是單線聯繫,並且團夥成員之間互不認識。這就是秦某拒不供述2月21日盜竊文物的原因所在,秦某拒不供述的“自信”被徹底摧毀了。
至此,對這一團夥的收網時機已然成熟。4月11日,專案民警兵分8路集中行動,將另8名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並順利追回被倒賣至嶧城的第二次被盜掘的青銅鑒、編鐘、石磬、青銅壺等50餘件珍貴文物。
千年文物彌補空白
繳獲文物後,鑒定文物的歷史價值成了滕州市公安局黨委最為關心的事。經逐級上報棗莊市公安局、山東省公安廳和公安部,聘請山東大學文物鑒定專家、國家博物館文物鑒定專家和陝西、河南等國家級文物鑒定專家對收繳文物進行逐個鑒定,最終得出結論:全部為春秋晚期文物,其中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5件,三級文物46件。該案繳獲的文物數量之眾,級別之高,在全國範圍內實屬罕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