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在辦理金融領域犯罪案件過程中,要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進司法辦案方式方法,做到懲治犯罪與保護創新並舉,既要嚴厲打擊金融犯罪,又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創新。
準確把握金融改革創新失誤與失職瀆職犯罪的界限,準確區分改革創新與違法犯罪、金融犯罪與正常民間借貸等政策界限,防止把一般違法違規、經濟糾紛視為犯罪,防止以罰代刑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
著力構建查辦跨區域金融犯罪協作機制
加強法律適用和司法政策研究,進一步明確懲治金融犯罪的法律適用標準,推動健全金融法治。
堅持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放到司法辦案工作的重要位置,確保辦案質量和效果相統一。
《通知》要求,著力構建查辦跨區域金融犯罪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案件辦理工作。著力加強金融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金融檢察專業化機構,努力培養一批精通金融檢察業務的專門人才,全面提高金融檢察工作水平。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