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自去年10月1日北京市實施居住證制度以來,市公安機關已為來京人員辦理《北京市居住證》246.5萬張。根據現行規定:居住證自簽發或簽注之日起1年內有效。為此,從今年9月1日起,本市公安機關開始為居住證有效期將滿一年的群眾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
據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基層工作總隊副總隊長張威介紹,根據《北京市辦理暫住登記和居住證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居住證自簽發或簽注之日起1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於期滿前30日內,持本人居住證及相關證件、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今起,本市公安機關開始為居住證有效期將滿一年的群眾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公安機關此次推出三項新政方便辦理居住證簽注。
居住證簽注業務的辦理時間延長一個月
據介紹,為最大限度方便居住證即將到期的持證人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公安機關將居住證簽注業務的辦理時間延長一個月,即居住證有效期滿11個月且不超13個月的,持證人都可以辦理簽注業務。
可自主選擇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
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來京人員申領居住證後,在京實際居住地址未發生變化,持證人不僅可以在實際居住地所屬戶籍派出所辦理簽注,還可以自主選擇本市內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辦理時,只需出具居住證和本人的身份證明(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即可當場辦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