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套取學生補助資金、國家財政資金,也是個別校長貪腐的慣用手段。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施行的是生均經費制,一些學校領導就通過虛報學生人數套取經費。有的虛列工程項目,從中牟取利益。有的虛列加班補助,他們通過造假手段套取公款,除了占為己有外,就是用於吃喝宴請、送禮跑關係,為自己升遷搭橋鋪路。江蘇省寶應縣寶應中學原校長潘文新在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間,先後7次採用虛構教師加班費的方式,違規套取13.06萬元用於送禮。
防止“小管湧”變成“大塌方”
長期以來,中小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儘管這種教育管理模式有其積極作用,但是由於教育部門放權給校長,校長擁有對學校工作全面負責的權力,既管人管物又管錢,致使校長權力過大,過於集中,與之相配套的監督制約機制則不夠健全。
目前,對中小學校長的監督主要來自於兩個方面:一是上級主管部門,二是學校內部。一些地方的中小學不專設書記一職,往往書記校長一肩挑,而工會和職代會又流於形式,其職權未能得到行使。有權監督的距離遠,距離近的無權監督或不敢監督,給腐敗提供了滋生的空間。
此外,部分中小學還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已有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重視有餘,對學校領導的黨性教育、警示教育不夠,學校資產處置、後勤經營外包等制度不健全。這些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中小學校長有了可乘之機。
曾擔任湖南省常德市安鄉縣職業中專黨總支副書記、校長羅先華在懺悔書中寫道:“在擔任校長的四年中,‘一言堂’‘說一不二’‘不允許有雜音’‘一切以我說的為准’等話語成為我的口頭禪,別人有建議不敢說,說了我也不聽。”監督的缺失讓羅先華將手中的權力視為“橡皮泥”任其拿捏,學校儼然成為他一個人的“獨立王國”。四川省金堂縣隆盛鎮小學原校長肖泉在擔任隆盛小學校長期間,也由於不嚴格執行校務公開的相關規定,學校各類經費收支情況不及時向教師公開,經費開支不透明,導致教職工對此反映強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