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公平就是要考慮區域布局、學科分布等。主管部門和“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在遴選新增少數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時,統籌考慮區域布局與已有水平,重點支持在沒有教育部直屬高校的省區遴選。筆者多年來主張應該在沒有教育部直屬高校的13個省區各設一所直屬高校,我認為現在新增3所非原“985”工程大學作為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可以說是在此方面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遴選“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過程中,充分考慮了“雙一流”建設要分類進入,分類建設。現有的“雙一流”建設高校中,有少數是接近甚至是初步達到了世界一流大學或世界一流學科的,有一些高校和學科距離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還比較遠。不過,“雙一流”建設有個過程,參與建設的高校也要形成梯隊。
2015年10月國務院發布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2017年1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印發的《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都是說“統籌推進”。所謂“統籌”,就是通盤籌劃。有不少高校和學科現在還不是世界一流,但正在朝世界一流方向在努力和發展。既然“211工程”也是“雙一流”建設的邏輯起點和繼承基礎,就要兼顧原有“211工程”高校的學科基礎,實事求是地加以遴選。
與“211工程”的財政投入類似,中央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支持;中央預算內投資對中央高校學科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給予支持。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範圍的地方高校,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予以引導支持。地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大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力度。建設高校要積極爭取社會各方資源,形成多元支持的長效機制。
非新無以為進,非舊無以為守。作為新時期高等教育的引領性工程,“雙一流”建設需要考慮政策的延續性,尊重“雙一流”建設的邏輯起點,兼顧效率與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