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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鬥爭集中統一領導的必然要求。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目的是為了加強黨對反腐敗鬥爭的集中統一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全面覆蓋。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舉措。將《行政監察法》修訂為《國家監察法》,賦予監察機關必要的調查權限和手段,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我們黨長期執政、全面執政,要應對風險挑戰、完成歷史使命,必須使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統一,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國家監察委員會實質上是反腐敗的工作機構,國家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這必將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堅持問題導向,實現國家監察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與時俱進
一段時間以來,有的地方反腐敗工作曾出現過一些“怪象”:有的黨員明明因為觸犯刑律進監獄服刑,卻依然保留黨籍;有的地方紀檢機關和反貪反瀆機關存在職能交叉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