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探險精神未必需要違法攀越禁區一樣,鍛煉意志也未必需要靠“輪滑進京”來實現。這些年,城市裡的輪滑一族越來越多,“輪滑刷街”成為頂頂時髦的風尚。檢索新聞可知,類似“泉州大三男生用27天踩著輪滑進西藏”等新聞屢見不鮮,在褒揚精神的同時,往往缺乏法治思維兜底。加上情緒化的“再不瘋狂就老了”煽風點火,輪滑上路、輪滑出行似乎成了高手的自由。
只是,輪滑本身是健身或競技運動,輪滑鞋也不是為了適應不同路況而生產的代步產品。更何況,早在2015年國家質檢總局抽查就發現,當時全國範圍內的輪滑鞋合格率只有58.1%,近半的抽查樣品不合格。這個時候,如果放任輪滑上路的夢想“自由飛翔”,不僅輪滑者很容易陷入危險境地,對於道路交通安全來說,恐怕亦是明晃晃的定時炸彈。提醒法律邊界可能比鼓勵造夢更為要緊。 |